437ccm必赢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水平,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根据《北京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北工商研字[2020]25号)和研究生院《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当年6月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保密论文不参加评选。学院已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均可申报,采取自主申报制度。

二、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三、评选标准

1.选题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研究结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推理严密,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论文格式符合《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在15%(不含15%)以内,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在20%(不含20%)以内

4.综合考虑论文匿名评阅成绩、答辩成绩等因素评选。博士论文盲审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平均分须均在85分(含85分)或等同于85分(含85分)以上,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成绩平均分须均在80(含80分)以上,或均在本专业前30%以内。

5.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至少有3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被SSCI或SCI或CSSCI收录。

学术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至少有1篇(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国内外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以上成果均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

四、评选比例

原则上,优秀论文数量不超过当年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学院按照二级学科学生人数分配研究生院下达的评选名额,由各学科根据论文总评成绩(总评成绩按照盲审成绩40%、答辩成绩60%加权得到)从高到低排序,总评成绩相同者参看其它证明材料。确定各学科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标准及名单,通过学位委员会表决。

五、评选时间

本次评选时间截至到5月21日上午12点。

六、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须本人向学院提交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表。提交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扫描件(含录用稿全文和接收函原件)。以上两项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院按照研究生部下达的评选名额评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候选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学院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需在综合管理系统内提交(5月24日上午10:00前)。

3.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各学院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含再次查重)后,将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于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 研究生院公示期满后,研究生院将无异议的学位论文名单及指导教师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七、奖励办法

学校对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适当奖励。

八、异议处理

1.为了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公示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可以书面、实名的方式向学院提出异议。

2.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3.学院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如经过调查核实,确认存在严重问题,无论何时,学校均取消其参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资格或取消已授予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等荣誉称号,追回各类奖励,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九、本办法由437ccm必赢国际(中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各学科优秀毕业论文名额分配办法:

1)硕士研究生各系按学生数比例分配学校下达的指标,四舍五入取整。博士研究生拟单列1个名额。下达指标如下:


拟毕业人数

下达指标

经济系

48

5

金融系

89

9

财政系

33

3

保险系

45

4

国贸系

46

5

贸经系

33

3

硕士合计

294

29

博士

11

1

学院合计

305

30

2)如某系申请人数根据条件未达到下达指标人数,学院将名额依次调整到其他系。需要递补的系,按照超额比例(超额人数/分配指标)由高到低排列依次递补顺序(超额比例高的系优先获得分配名额)。

3)如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数根据条件达不到下达指标,学院将名额调整到硕士研究生,调整方式参照(2)。